查看原文
其他

没标牌没资质,“黑校车”被扣留并罚款2万元!

广东交警
2024-11-15

热文推荐:交通安全要天天讲、时时讲!



“都是一个村里的,比较放心”

“图省事” 

……



贪图方便、心存侥幸

置学生安全于不顾

家长千万不要把孩子送上“黑校车”



“黑校车”查处


近日,梅州交警收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粤M号牌的“黑车”每天接送学生上下学,疑似非法提供接送服务



民警摸排后快速锁定嫌疑车辆,于10月10日成功将该车拦截。经核查,该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1人,平时主要用于接送同村学生上学,并从中收取一定费用


但该车并未取得校车标牌、无任何营运资质,属于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却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是一辆典型的“黑校车”


🔼 车辆被查时车内有6名学生,包含幼儿园小朋友、小学生、初中生。


经查,公安机关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对驾驶人朱某作出扣留机动车、罚款200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黑校车”核载7人,却搭载了17名学龄前儿童,严重超员,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黑校车”的危害



1

“黑校车”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

2

“黑校车”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证,易引发交通事故。

3

由于“黑校车”无法缴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4

“黑校车”存在安全管理风险,并未正规注册运营,一旦发生事故,难以追究当事人民事和刑事责任


广东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员切勿侥幸心理

非法提供接送服务

也请广大师生、家长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拒绝乘坐“黑校车”!



编辑:小吴部分素材来源:梅州交警初审:小卢校核:辅堂、鲁鲁修、南南
扩散点收藏点点赞

周知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广东交警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